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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服务“三农”的重要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不断孕育发展。在

 党中央、国务院全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过程中,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在推动农村科学技术传播,

 满足农民对科技的需求,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我国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服务“三农”的过程中已初步

 形成良好的发展局面

   1.促进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发展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始终是科技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长期以来,我们围绕着科技服务“三农”目标,通过各种方式,推动各种类型农业科技中介机构

 的发展,以此来架起科研机构、科研人员直接参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的桥梁,解决农民与科技

 的脱节问题。我们通过星火计划探索推动多种形式的农村科技中介服务,向广大农村推广先进适

 用技术 。并且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的由5000多个星火培训基地构成的培训网络体系,相继培

 训农村星火技术人才近7000万人次 。通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在园区内形成日臻完善的技

 术培训与技术服务体系。如许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通过培育公司企业型中介组织和市场协会型中

 组织,参与园区建设,较好地解决了生产和科技、生产与市场的脱节问题。我们还通过农业科

 成果转化基金等支持农业科技中介机构的能力建设,通过推进小城镇建设等为科技服务体系建

 设营造良好环境。在科技体制改革的有力促进和引导下,一些科研院所大胆创新,开展各种形式

 的中介服务,正在成为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一支中坚力量。

   2.积极支持地方探索农业科技中介服务的有效形式。近些年,各地在科技部等部门的支持下,

 出现了诸如“农业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制度”、“农技110”等多种有效的农业科技中介

 服务形式,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如宝鸡农业专家大院,采取“专家+龙头企业+农

 民”、“专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专家+农业专业协会+农民”等运作方式,突破

 了传统的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模式,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民增收找到了一条新的有效途径。国

 务院总理温家宝充分肯定了这一新生事物,认为农业专家大院是一个创举,有效地解决了科技与

 农民的对接,不仅为农业科技人员提供了用武之地,而且为中国农业产业化发展走出了一条新路。

   3.结合科技体制改革积极培育和扶持新型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发展。随着科技体制改革,近年

 来出现了许多新型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如常设技术市场、科技培训中心、科技信息中心、生产

 力促进中心、创业服务中心、科技成果推广中心、专业技术服务中心等。特别是农业公益性科研

 机构改革的深化,一批高素质的农业科研机构转制为农业科技中介机构,从整体上提升了农业科

 技中介机构的水平。

   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已经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初步形成

 了良好的发展局面。

   二、大力发展农业科技中介机构是新形势下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农业的社会效益高和自身比较效益低的矛盾日

 益突出。发展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加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已经成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

 产业化经营、走农村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客观需要。

   1.广大农民和农业企业对科技中介服务有强烈的需求。我国目前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农户难以

 与科技建立有效的对接,难以与市场建立有效的衔接,急需通过创新来解决这种制度性缺陷,在

 农户与市场、农户与科技之间建立多种纽带,以提高农民防范市场风险的能力,实现增收致富。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化、专业化生产快速发展已成必然之势,社会化服务滞后的矛盾愈

 加突出。此外,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也迫切要求建立健全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提供产前、产

 中、产后的一系列技术和市场服务。也可以说,科技中介服务是促进科技与经济的融合,促进各

 种农业生产要素有机结合的重要因素。

   2.目前我国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现状还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虽然近年来我国农业科技中

 介机构发展较快,但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与广大农民迫切要求得到新技术、新品种

 和市场信息的愿望相比,无论在服务方式、服务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距。比如,

 我国农村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严重影响中介机构服务能力的提高和普通农户获取信息的

 要求;科研和市场的脱节也导致许多科技成果缺乏实用性;而真正适应市场和广大农户需要的农

 业科技中介机构还比较少。此外,认识上不足、资金制约、信用体系不健全等也制约了农业科技

 中介机构的发展。

   3.发展农业科技中介机构是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是国家创

 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类农业科技中介机构以专业知识、专门技能为基

 础,与广大农民和农业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和要素市场建立紧密联系,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重要

 的支撑性服务,其健康发展将有力地促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4.发展农业科技中介机构是科技管理部门转变职能的客观需要。转变政府职能是建立和完善

 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没有高水平的中介机构承接从政府中分离出来的大量管理和服务职能,

 政府职能转变就不可能彻底,也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培育一批高水平的农业科技中介机构,是推

 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促进农业和农村科技管理工作不断改进的重要保障。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建设

   当前我们工作重点是围绕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科技工作

 运行绩效等大力发展农业科技中介机构。

   1.制定我国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发展规划。我们即将启动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发展规划的制定工

 作。规划将按照科技部总体部署,以全面提升农业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

 境为目标,对我国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建设进行统筹、协调,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农业科技中介机

 构建设。

   2.加强农业科技中介机构的能力和环境建设。通过各种途径,促进农业科技中介机构服务能

 力的提高,营造有利于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良好环境。要通过星火计划,积极推进农村科技

 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推动建立一批农业专家大院,积极探索有效的农业

 科技推广模式;加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对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

   依托现有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星火培训基地,举办各类农业科技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

 促进农业科技中介机构服务能力和人员素质的提高。

   开展农业和农村科技咨询机构资质评价试点工作,建立农业科技中介机构的资格认证制度和

 信誉评价体系,规范农业科技中介机构的管理。

   3.推动农村公共科技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星火技术密集区,结合星火计

 划“农村信息化科技行动”和863计划农业专家系统的开发与应用,整合中国星火网、九亿网等

 涉农网站,建立农村公共科技信息平台,促进农业科技中介机构服务能力的提高。

   4.开展农业科技中介机构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委托了科技部研究中心、农村中心、以及中

 国农科院、北京决策咨询中心等单位,针对我国农业科技中介机构现状和问题、运作模式和机制

 等开展深入调研,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摘自:中国供销合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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